环球时报:日本窃取钓鱼岛是要翻二战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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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日本窃取钓鱼岛是要翻二战铁案
钓鱼台列岛(简称“钓鱼岛”)位于中国闽台地区东部,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最早宣称归中国所有,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历史文献有大量关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原始记录。明朝陈侃著《使琉球录》,嘉靖十三年(1534年),正使给事中陈侃受命出使琉球。自福州出海北行,“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此次记录比日本人宣称的古贺辰四郎于明治十七年(公元1884年)“发现”尖阁诸岛早350年。
1875年日本侵吞琉球群岛,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1879年,日本宣布“废琉置县”,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1895年日本借中日甲午战争侵占钓鱼岛,开始了其窃取野心的初步设想。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冲绳县在钓鱼岛设立“国标”,改称为“尖阁群岛(尖阁诸岛)”。至1945年日本战败,钓鱼岛一直在日本的占领下。
1937年,卢沟桥事变,中国进入全面抗战。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据此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前。
钓鱼岛归还中国是二战的基础成果
1943年11月,蒋介石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联合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美国等国坚决支持中国收复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自然包括被日本窃占的钓鱼台列岛。
1944年12月,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拟就《台湾收复后之处理办法刍议(政治大要)》,关于台湾省“行政区域之划分及改编”,建议“将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实际上将钓鱼台列岛包括在台湾省“特别行政区”内。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9月2日,日本在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钓鱼台列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人民。因钓鱼台列岛在美军的控制下,当时其行政管辖权并未连同台湾岛、澎湖列岛等一起归还给中国政府。
1947年,面对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和对日和会即将召开,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呼声。其中地理学家胡焕庸、程鲁丁等人编写的琉球书籍,明确提及将整个琉球群岛纳入中国版图,其中包括钓鱼台列岛。
1951年9月,美、英、日等48个国家签署《与日媾和条约》,即《旧金山和约》。由此美国获得了琉球群岛、钓鱼台列岛等岛屿的军事占领权、行政管辖权。中国没有参加旧金山和会,该和约对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不构成法律约束力。1972年,美国不顾海峡两岸中国人的坚决反对,将琉球群岛、钓鱼台列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为了保卫钓鱼岛,展开了长期斗争,一直至今。
二战胜果是用血写成的,决不能被推翻
现在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完全置历史事实于不顾,更恶劣的是,日本的举动正在危及对二战反法西斯战争正义性质的维护,是想彻底为二战翻案。
作为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人类用血的惨重代价打败了日本军国主义,签下了对战败国具有法律效应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现在日本顽固坚持“钓鱼岛归日本”,是要全面推翻反法西斯战争的成果,改变二战的结果,这是对国际正义力量的挑战与威胁,是对人类良知的公然挑衅,是对所有遭受日本军国主义野蛮侵略深重灾难的受害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
事实上,这种翻案风可以说是通过几个步骤完成。一是历史。1972年3月,日本尖阁列岛研究会发布了《尖阁列岛与日本的领有权》的研究报告,竟对本国学术界与公众称:“75年间,日本和平占领尖阁列岛并没有受到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异议。”事实上,二战后中国知识精英和军政界人士从未停止提出收复包括钓鱼台列岛在内的整个琉球的主张。
二是法律。日本政要几乎每年都提出诸如否定二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结果,并通过教科书中一些细微历史叙述的变更,为日本二战甲级战犯开脱罪责,进而逐渐否定《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毒化日本民众的正确历史观。
三是行动。在经过多年历史与法律的准备之后,日本舆论煽风点火,一些右翼势力加紧行动,最终动员国会通过了“国有化”钓鱼岛方案。
可以说,窃取钓鱼岛是日本多年来的战略策划,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正义性和合法性的蚕食,是对二战战败后不服气的全国鼓动。这种鼓动与上世纪20-30年代德国很相似,当时德国也是通过各种手段为一战的战败翻案,最终再次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全世界人民必须谨记人类的教训,必须像对二战德国那样,彻底清算干净日本的二战罪行,否则后患无穷。(作者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学者)
中国历史文献有大量关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原始记录。明朝陈侃著《使琉球录》,嘉靖十三年(1534年),正使给事中陈侃受命出使琉球。自福州出海北行,“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此次记录比日本人宣称的古贺辰四郎于明治十七年(公元1884年)“发现”尖阁诸岛早350年。
1875年日本侵吞琉球群岛,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1879年,日本宣布“废琉置县”,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1895年日本借中日甲午战争侵占钓鱼岛,开始了其窃取野心的初步设想。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冲绳县在钓鱼岛设立“国标”,改称为“尖阁群岛(尖阁诸岛)”。至1945年日本战败,钓鱼岛一直在日本的占领下。
1937年,卢沟桥事变,中国进入全面抗战。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据此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前。
钓鱼岛归还中国是二战的基础成果
1943年11月,蒋介石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联合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美国等国坚决支持中国收复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自然包括被日本窃占的钓鱼台列岛。
1944年12月,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拟就《台湾收复后之处理办法刍议(政治大要)》,关于台湾省“行政区域之划分及改编”,建议“将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实际上将钓鱼台列岛包括在台湾省“特别行政区”内。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9月2日,日本在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钓鱼台列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人民。因钓鱼台列岛在美军的控制下,当时其行政管辖权并未连同台湾岛、澎湖列岛等一起归还给中国政府。
1947年,面对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和对日和会即将召开,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呼声。其中地理学家胡焕庸、程鲁丁等人编写的琉球书籍,明确提及将整个琉球群岛纳入中国版图,其中包括钓鱼台列岛。
1951年9月,美、英、日等48个国家签署《与日媾和条约》,即《旧金山和约》。由此美国获得了琉球群岛、钓鱼台列岛等岛屿的军事占领权、行政管辖权。中国没有参加旧金山和会,该和约对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不构成法律约束力。1972年,美国不顾海峡两岸中国人的坚决反对,将琉球群岛、钓鱼台列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为了保卫钓鱼岛,展开了长期斗争,一直至今。
二战胜果是用血写成的,决不能被推翻
现在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完全置历史事实于不顾,更恶劣的是,日本的举动正在危及对二战反法西斯战争正义性质的维护,是想彻底为二战翻案。
作为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人类用血的惨重代价打败了日本军国主义,签下了对战败国具有法律效应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现在日本顽固坚持“钓鱼岛归日本”,是要全面推翻反法西斯战争的成果,改变二战的结果,这是对国际正义力量的挑战与威胁,是对人类良知的公然挑衅,是对所有遭受日本军国主义野蛮侵略深重灾难的受害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
事实上,这种翻案风可以说是通过几个步骤完成。一是历史。1972年3月,日本尖阁列岛研究会发布了《尖阁列岛与日本的领有权》的研究报告,竟对本国学术界与公众称:“75年间,日本和平占领尖阁列岛并没有受到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异议。”事实上,二战后中国知识精英和军政界人士从未停止提出收复包括钓鱼台列岛在内的整个琉球的主张。
二是法律。日本政要几乎每年都提出诸如否定二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结果,并通过教科书中一些细微历史叙述的变更,为日本二战甲级战犯开脱罪责,进而逐渐否定《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毒化日本民众的正确历史观。
三是行动。在经过多年历史与法律的准备之后,日本舆论煽风点火,一些右翼势力加紧行动,最终动员国会通过了“国有化”钓鱼岛方案。
可以说,窃取钓鱼岛是日本多年来的战略策划,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正义性和合法性的蚕食,是对二战战败后不服气的全国鼓动。这种鼓动与上世纪20-30年代德国很相似,当时德国也是通过各种手段为一战的战败翻案,最终再次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全世界人民必须谨记人类的教训,必须像对二战德国那样,彻底清算干净日本的二战罪行,否则后患无穷。(作者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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